索引号: | 014207926/2017-0199 | 文号: | 通政发〔2017〕38号 |
信息来源: | bet365官方洲版 | 生成日期: | 2017年07月12日 |
生效日期: | 2017-07-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6号)精神,紧紧抓住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着力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全面拉动体育产业强劲增长,促进体育消费大幅提升,培育经济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抢抓发展战略叠加机遇,满足群众体育消费需求。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发展战略叠加和“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结合“三城同创”和全省足球改革试点城市先行实际,统筹兼顾,精心布局,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与体育消费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
——发挥市场主体地位作用,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激活民间投资,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体育场馆、赞助承办体育赛事、支持设立体育基金等,调动全社会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更好满足大众体育消费升级的需要。
——依托南通独特区位优势,打造“江海体育”特色产业。依托南通“江、海、河、湖、洲、岛”兼备的自然优势,巩固提升江海体育休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拓展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新兴产业。瞄准省内前列,大力培育体育休闲旅游集聚区、体育器材制造产业园、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努力提升体育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体育之乡”、“世界冠军摇篮”城市名片效应,辐射带动体育产业加速发展。把握全省足球改革试点城市机遇,形成“南通足球产业模式”。
——借力上海创新融合发展,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共建。围绕“3+3+N”产业发展方向,推进体育产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强化体育产业与新兴产业创新融合,促进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康体、传媒等行业互动融合。借力上海“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体育赛事之都、国内外重要的体育资源配置中心、充满活力的体育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势,着力在竞赛表演、船艇制造及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其全面接轨,实现优质体育资源共享共建。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体育产业新格局。
——产业规模更加壮大。体育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不断跃升,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十三五”期末,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亿元,实现增加值超过15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5%。到2025年,力争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亿元,实现增加值超过25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产业特色更加凸显。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发展,品牌影响力及出口销量保持省内乃至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1~2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不少于3个、省级体育健康小镇不少于2个。江海体育休闲旅游格局基本形成,成为长三角区域健身休闲及体育旅游的目的地。年均吸引海内外游客达50万人次,其中上海游客不少于20万人次。
——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地建设与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为主体的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服务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末,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5%,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到2025年,力争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50%左右,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超过18万人。
——产业基础更加坚实。 体育设施供给明显增加,“十三五”期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和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指标居全省前列。到2025年,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突破2.8平方米,继续保持全省前三。
三、主要任务
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全力推动体育产业大发展,全面促进体育消费水平大提升。
(一)产业布局优化工程。大力开发“江海体育休闲旅游带”。重点建设以南通五山及滨江地区生态体育休闲旅游、如皋长青沙与通州开沙岛健身休闲、启东恒大威尼斯与崇明岛黄金沙滩水上运动、通州湾帆船游艇航海运动体验、如东小洋口温泉理疗及风筝放飞休闲度假等5个体育休闲旅游集聚区。加快构建“体育用品制造集聚区”。积极扶持已经形成特色的崇川区健身用品制造、港闸区户外体育用品制造、如东新店健身器材制造、海门余东球类用品制造等4大体育用品制造集聚区(特色制造产业园)发展,形成示范效应,提高体育用品制造集约化水平。推进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十三五”期间,巩固提升南通体育会展中心综合体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并基本建成如皋、海门、通州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商贸、体育会展、体育演艺、体育健身等业态协调发展。到2025年,力争实现体育服务综合体在市、县全覆盖,提升公共服务及体育消费能力。
(二)多元主体培育工程。培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组建体育产业集团。鼓励支持南通铁人、南通荣威、南通瑞升、南通东力、江苏美利达、启东姚记等创新水平高、品牌影响大、辐射带动强的骨干体育企业做大做强。“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体育企业达到6家以上,2025年达到10家以上。扶持新型企业做精做特。孵化培育南通爱飞客、南通安博力等创新型健身休闲企业做精做特,鼓励上海“珐伊”游艇制造等特色企业在南通发展壮大,支持发展健身俱乐部以及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中小微体育企业,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年均拉动体育消费500万元以上的健身俱乐部60家,其中1~2家跻身“江苏省十佳体育健身俱乐部”行列。促进社会组织规范高效。组建市级体育产业行业协会,稳步推进体育社团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体育社团达到300个,其中市属体育社团达到45个,1~2个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支持发展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各类新型体育社会组织,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等其他非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服务。
(三)业态结构升级工程。优化体育服务业比重。拓展体育旅游、体育创意、运动康复、体育科技等新兴体育服务业,努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水平。支持“格雷斯”、“新天地“、“铁人”、“启动健”等具有自主品牌的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联盟发展,力争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体育服务业示范工程1~2个。引导“李宁体育园”等落户南通,开展健身休闲服务。促进产业互动融合。编制南通体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点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设计开发健身休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旅游产品和路线。推动“体医结合”,支持建设市级运动康复医院,扶持如东小洋口国家级运动康复基地发展。推动体育与休闲 农业融合发展,以体育、健康、旅游、休闲、养老、文化、宜居等功能叠加为目标,鼓励如东新店镇、通州五接镇、海门常乐镇、通州湾游艇码头及如皋长青沙等创建省级“体育健康特色小镇”。支持通州区与“阿里体育”合作,举办“南通通州开沙岛体育旅游梦幻之春”。建设智慧体育。推动“互联网+体育”紧密结合,建设市级智慧体育平台,利用APP等手段扩大体育消费。鼓励“南通行千里”俱乐部建立综合性的O2O运动休闲产业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和场馆联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广电子竞技,促进电子竞技体育项目加快发展。拓展体育技能培训和中介服务。引导市县两级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开展各类形式的体育培训,拓展足球、篮球、沙滩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基础好的运动项目培训市场。鼓励支持民营健身培训机构、体育协会等开发高中低端相结合、覆盖不同人群的水上、户外、冰雪等体育培训产品,并借力省级乃至国家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依托长三角优质体育院校师资力量,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深化“体教结合”,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直接创办、联合培养等形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四)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打造体育用品“南通名牌”。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实施体育驰名商标和品牌产品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不断打造“南通创造”“南通智造”自主体育用品品牌。鼓励南通铁人等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从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运营服务等领域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如东新店与南京体育学院等相关院校合作打造集产品展示体验、研发、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和仓储物流等五大中心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的健身器材集散地。“十三五”期间,打造国内一流的体育用品制造品牌1~2个,力争有2家企业被命名为“江苏省十佳体育用品企业”。打造水上运动“南通特色”。重点支持濠河龙舟、皮划艇,长青沙足球、马术、自行车,开沙岛汽车摩托艇、信鸽,崇明岛(启隆乡)游艇帆船、马术,恒大威尼斯沙滩排球与帆船,通州湾游艇帆船、航空、汽车营地,小洋口温泉理疗、风筝放飞等基地(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江海(水上)运动、航空运动、滩涂运动等时尚休闲运动主题。依托上海游艇基地,整合崇明岛南通区域、启东恒大威尼斯和通州湾等资源,以市为单位整体创建“全国十大水上(海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打造成为全国“公共船艇码头(停靠点)示范城市”。打造足球产业“南通模式”。全面落实南通足球改革发展《963计划》,扎实推进省级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2018年前,改扩建市级足球训练基地,新建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10个,在全市新建或改扩建标准足球场和非标准足球场各100片以上,全市每个乡镇、每所中小学校均建有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以创建海门省级足球特色小镇为载体,积极打造海门足球城市品牌。建立健全多级多元的足球赛事体系,积极承办国际足球赛事和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多元投资和发展,支持“全国友协青少年足球国际交流基地”落户南通。组织足球用品展销、足球主题公园、足球文化展示活动。
(五)体育设施惠民工程。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市级体育公园,指导如东、海门和启东等地完成县级“新四个一” 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建设,新建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完善配套大众健身设施。结合”三城同创”统筹配套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滑板、攀岩及水上运动项目等设施,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健身休闲设施,积极推广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规划新建旅游休闲设施。规划建设沿江沿海徒步专用道、自行车慢游道和自驾游快速道“三线一体”的体育旅游观光大道,并在5个体育休闲旅游集聚区内合理布局并建设沿途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与体育旅游设施。
(六)消费供给促进工程。激活竞赛表演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经纪机构在南通打造1~2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推动1~2项赛事由上海登陆南通。培育打造南通濠河国际龙舟赛、户外越野、全国沙滩排球大满贯赛暨“一带一路”沙滩排球世界巡回赛等自主品牌赛事,以及启东铁人三项赛、如东国际风筝节、通州湾国际帆船赛、航空运动大会等特色赛事活动。支持“江苏恒康”举办“梦百合国际围棋大赛”,鼓励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国际国内赛事承办,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持续推进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办好每年的农民体育节和北凌、白蒲等镇农民体育节,开展好两年一届的小康村乒乓球赛和四年一届的农民特色项目运动会。提高场馆服务效能。组建体育场馆联盟,打造专业化管理集团,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在特定空间和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依法向社会开放、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体育系统所属专业训练场馆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支持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向基层延伸,鼓励乡镇体育场馆进行市场化运作。丰富健身休闲内容。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太极拳、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着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以及棋牌、健身气功、技巧等传统优势项目,积极发展户外、马术、冰雪、航空、极限运动等新兴项目,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青少年特点的运动项目。加强健身消费宣传。办好《江海体育》、《江海体坛》等市级主流媒体专刊专栏,广泛运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编制《南通市公共体育服务指南》,健全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设立集知识普及、信息咨询、运动康复于一体的科学健身示范区。加强彩票销售管理。拓展销售渠道,优化购彩服务,推动体育彩票业稳步规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体育彩票销量达到50亿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由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年度统计工作制度,定期发布体育产业统计数据、消费指数、研究报告和投资指南。将体育市场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突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服务指导意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二)加强智力支撑。将体育产业人才纳入“江海英才引进计划”。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增设体育产业专业和课程,对院校开设的体育产业和健康服务相关学科在招生计划、师资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与南通大学合作建立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扶持发展体育产业研究和协同创新智库。
(三)鼓励资本融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和保障。研究设立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制定培育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举办高端体育品牌赛事的资助办法。鼓励开发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和金融产品,鼓励成立体育类担保机构,探索“金融+基金+担保”的多元支持方式。
(四)完善消费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实施周边城市健身消费市民卡直通制,扩大健身休闲受益群体。引导开发体育健身、运动培训等方面的消费信贷业务,增强银行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五)落实税费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盈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按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六)优化设施布局。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落实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套标准规范,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未配置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区分 |
任务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限要求 |
1 |
产业 布局 优化 |
构建“江海体育休闲旅游带”(包括5个休闲旅游集聚区) |
相关县(市)区,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南通海事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2 |
构建“体育用品制造集聚区”(包括4大体育产业集聚区) |
相关县(市)区,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3 |
到2025年,力争实现体育服务综合体在市、县全覆盖 |
相关县(市)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4 |
多元主体培育 |
组建市级体育产业集团,到2025年,力争培育10家以上大型体育企业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等 |
持续实施 |
5 |
“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年均拉动体育消费500万元以上的健身俱乐部60家。到2025年,力争达到100家。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 |
持续实施 |
|
6 |
组建市级体育产业行业协会 |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等 |
持续实施 |
|
7 |
“十三五”期间,全市体育社团达到300个,其中市属体育社团达到45个,1~2个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 |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民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
8 |
业业态结构升级 |
力争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体育服务业示范工程1~2个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等 |
持续实施 |
9 |
编制南通体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景点及旅行社开发体育旅游项目等 |
市旅游局、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前 |
|
10 |
支持建设市级运动康复医院,扶持如东小洋口国家级运动康复基地发展 |
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11 |
推动体育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以体育、健康、旅游、休闲、养老、文化、宜居等功能叠加为目标,创建省级“体育健康特色小镇” |
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市文广新局、市建设局、市农办、相关县(市)区等 |
持续实施 |
|
12 |
支持通州区举办南通通州开沙岛体育旅游梦幻之春 |
通州区、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等 |
持续实施 |
|
13 |
业态结构升级 |
建设市级智慧体育平台,利用APP等手段扩大体育消费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 |
2018年底前 |
14 |
支持“南通行千里”俱乐部建立综合性的O2O运动休闲产业平台 |
相关区、市体育局、市经信委等 |
持续实施 |
|
15 |
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 |
2017年底前 |
|
16 |
引导市县两级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开展各类形式的体育培训 |
各县(市)区、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17 |
支持民营健身培训机构、体育行业协会等开发高中低端相结合、覆盖不同人群的体育培训产品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总会等 |
持续实施 |
|
18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等 |
持续实施 |
|
19 |
打造国内一流的体育用品制造品牌1~2个,力争有2家企业被命名为“江苏省十佳体育用品企业”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 |
2020年底前 |
|
20 |
支持新店打造五大中心新型体育产业园,成为国内健身器材制造集散地 |
如东县、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 |
持续实施 |
|
21 |
特色产业提升 |
打造水上运动、航空运动、滩涂运动等时尚休闲运动基地(项目)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南通海事局等 |
持续实施 |
22 |
创建“全国十大水上(海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打造成为全国“公共船艇码头(停靠点)示范城市”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南通海事局等 |
2020年底前 |
|
23 |
扎实推进省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工作,全面落实《963计划》 |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
2017年底前 |
|
24 |
以创建海门省级足球特色小镇为载体,积极打造海门足球城市品牌 |
海门市、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旅游局等 |
持续实施 |
|
25 |
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多元投资和发展 |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
26 |
支持“全国友协青少年足球国际交流基地”落户南通 |
市体育局、市外办、市教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27 |
体体育设施惠民 体 |
新建市级体育公园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
28 |
如东、海门和启东等地完成县级“新四个一” 体育设施建设 |
相关县(市),市体育局等 |
2020年前 |
|
29 |
新建一批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等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 |
持续实施 |
|
30 |
结合“三城同创”统筹配套健身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 |
持续实施 |
|
31 |
积极推广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等 |
持续实施 |
|
32 |
规划建设沿江沿海体育旅游观光大道,并在5个体育健身休闲集聚区内合理布局并建设沿途健身休闲与体育旅游设施。 |
相关县(市)区,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33 |
消费供给 促进 |
打造1~2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推动1~2项赛事由上海登陆南通 |
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34 |
培育打造南通濠河国际龙舟赛、户外越野、全国沙滩排球大满贯赛暨“一带一路”沙滩排球世界巡回赛等自主品牌赛事 |
市体育局、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等 |
持续实施 |
|
35 |
积极打造启东铁人三项赛、如东国际风筝节、通州湾国际帆船赛、航空运动大会等特色赛事活动。 |
市体育局、相关县(市)区等 |
持续实施 |
|
36 |
支持“江苏恒康”等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国际国内赛事承办 |
市体育局、相关县(市)区等 |
持续实施 |
|
37 |
持续推进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办好每年的农民体育节和北凌、白蒲等镇农民体育节,开展好两年一届的小康村乒乓球赛和四年一届的农民特色项目运动会 |
相关县(市)区、市体育局、市农办等 |
持续实施 |
|
38 |
组建体育场馆联盟,打造专业化管理集团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等 |
持续实施 |
|
39 |
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及其它场馆在特定空间和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
40 |
办好《江海体育》、《江海体坛》等市级主流媒体专刊专栏 |
市体育局、市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市财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
41 |
编制《南通市公共体育服务指南》,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
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42 |
“十三五”期间,全市体育彩票销量达到50亿以上 |
市体育局等 |
2020年底前 |
|
43 |
保障 措措施 |
建立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等 |
2017年10月底 |
44 |
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 |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 |
2020年底前 |
|
45 |
健全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 |
市统计局、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启动 |
|
46 |
将体育市场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 |
市编办、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前 |
|
47 |
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服务指导意见 |
市公安局、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前 |
|
48 |
将体育产业人才纳入“江海英才引进计划” |
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前 |
|
49 |
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增设体育产业专业和课程 |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 |
2017年底前 |
|
50 |
与南通大学合作建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南通大学等 |
2017年底前 |
|
51 |
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 |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
2017年底前 |
|
52 |
制定培育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举办高端体育品牌赛事的资助办法 |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等 |
2017年底前 |
|
53 |
开发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和金融产品,成立体育类担保机构 |
银监会南通分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等 |
持续实施 |
|
54 |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实施周边城市健身消费市民卡直通制 |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
持续实施 |
|
55 |
开发体育消费信贷业务,增强银行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
银监会南通分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等 |
持续实施 |
|
56 |
推出多样化体育保险产品 |
市保险协会、市金融办等 |
持续实施 |
|
57 |
落实体育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58 |
落实体育场馆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
市物价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
59 |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
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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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落实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套配套标准规范 |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注:列责任部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南通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南通边检站。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印发